浏览数量:13 作者:南京市太阳城小学 发布时间: 2020-06-16 来源:本站
关于开展2020年全区防范非法集资
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髙新区及各成员单位:
为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积 极推进非法集资源头治理,根据市处非办《关于开展2020年 全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 定于2020年6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 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各街道、高新区及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非法集资风险 严峻形势的持续性,强化组织部署,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 明确宣传工作任务,确保组织有力、分工明确。要发动各新 闻媒体、行业协会、相关社会组织等力量,将防非宣传和风 险排查相结合,在排查中宣传,在宣传中排查,确保全员行 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成效明显。
二、紧扣活动主题,提升宣传效果
要紧紧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并结合 防疫抗疫、复工复产等形势,积极开展针对性宣传。
(一) 突出宣传重点。要突出重点领域,聚焦网络借贷、 私募基金、养老服务、虚拟货币、区块链、电子商务等行业 领域,注重防范利用疫情、复工复产等噱头开展非法集资风 险。要针对重点人群,着力加大老年人、青年学生等群体的 宣传力度,根据不同受众的认知特点和接受习惯,差异化开 展宣传。要着眼重点区域,对社(村)区、商务写字楼、高 新区等非法集资易发地区,车站广场、市场商区、电梯间等 人流量较大地区,加大宣传力度,不留宣传死角。
(二) 拓宽宣传渠道。要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移 动媒体等宣传阵地,全年开展常态化宣传(全年媒体宣传时 间不少于6个月)。要积极拓展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自媒 体渠道,扩大宣传触及面,加强精准推送宣传。要充分发动 一线部门、网格员、社区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发挥电子显示 屏、户外广告牌、社区宣传栏、村镇大喇叭、学校课堂等宣 传媒介功能,增强宣传渗透力。各街道、高新区及各成员单 位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鼓励开展灵活多样的“非接 触”宣传,减少人员聚集。
(三) 丰富宣传形式。要将专业知识转化为群众喜闻乐 见的语言和形式,提升宣传效果。可通过短视频、微动漫、 公益广告、主题海报、“蹭热点”文案等形式,推出更多接 地气的宣传作品。探索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作品评选 等趣味活动,拉近宣传距离、搞活宣传形式,提升互动性和 群众参与感。要及时开展风险提示,针对苗头性风险,解读 有关法规政策,专题发声、警示风险。要广泛宣传“12345” 举报平台,鼓励社会公众通过举报平台提供非法金融活动线 索、举报“套路贷”等违法犯罪活动。要将集中宣传活动与 抗击疫情有机结合,积极整合资源,教育群众在防疫抗疫同 时守护财产安全。
三、携手联合宣传,掀起宣传热潮
(一) 区处非办负责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分工,提供相 关宣传资料,组织新闻媒体撰写相关文章,总结推广宣传教 育经验做法,会同区委宣传部对宣传教育活动进行部署推进。
(二) 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负责结合所办非 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普及法律概念、程序及后果,向社 会公众揭示犯罪手法、犯罪本质。
(三) 区司法局负责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普法宣传, 利用法治文化公园、乡村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走廊集中 宣传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四)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相关媒体、电视台等播放防 范非法集资宣传画面、视频。
(五) 区委网信办负责协调重点新闻网站6月份在网站 首页显著位置动态刊播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口号、画面和视频。
(六)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向学生家 长发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口号。
(七)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督促指导区级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向全区离退休人员集中发送防范非法集资宣 传口号。
(八)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在城乡农贸市场电子 屏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口号、画面和视频。
(九) 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全区小额贷款公 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商业保理公司 等地方金融企业以及区金融协会播放口号、画面和视频,张 贴海报,提供宣传资料。
(十)各街道、高新区及其他成员单位要落实好各项“规 定动作”,充分借鉴近年来处非宣传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 列举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本地“集资参与人数量 下降”的工作目标。要结合非法集资“上网跨域”新特点及 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开展“自选动作”,充分运用报刊电台、 “两微一端”、APP等传播渠道,广泛开展非接触性宣传。 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社区、村镇、综治网格作用,进一步推 动处非宣传向纵深延伸。
四、工作要求和相关事项
为扩大宣传声势,形成工作合力,确定6月15日为集中 宣传日,各街道、高新区及各相关部门应加快部署,积极组 织宣传活动,通过相关媒体集中发声,掀起宣传高潮。
各街道、高新区及各成员单位要以集中宣传为基础,推 动宣传常态化,持续做好针对性宣传。要与普法宣传、消费 者保护教育宣传等活动相结合,推动宣传覆盖面不断扩大。 要推动防非宣传纳入本辖区、本部门宣传工作重点,创新探 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宣传工作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宣传工作 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活动结束后,请各街道、高新区及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 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下 一步措施建议等,于7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表及报道、 图片或影像等资料报送我办。
联系人:李鸣 刘林鑫
联系电话:85565082
